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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个体户注销需要清税证明吗
来源:原创 | 作者:万顺财务 | 发布时间: 2024-06-12 | 261 次浏览 | 分享到:

       义乌个体户注销需要清税证明吗

       个体户注销是否需要清税证明,主要取决于个体户是否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果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填报《清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受理后,进行清税,限时办结。清税完毕后根据清税结果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对于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不适用该事项。

       此外,对于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但未在税务机关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如果需要《清税证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外部信息交换系统获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送的有关表单信息,确认登记信息,进行税务管理,办理清税事宜。

       对于“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如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有领用、没有代开过发票,且没有欠税、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因此,个体户注销是否需要清税证明,具体取决于个体户的情况和是否满足免于提交清税证明的条件。